赵挺之(1040—1107)
北宋大臣。字正夫,密州诸城(今属山东)人。熙宁三年(1070)进士(《石林燕语》卷三),为登、棣二州教授,通判德州。元祐初,召试馆职,为秘阁校理,迁监察御史。元祐四年(1089),坐不论蔡确,出通判徐州,移知楚州。入为国子司业,历太常少卿,权吏部侍郎,除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徽宗即位,为礼部侍郎,拜御史中丞。力主绍述之说,排击元祐诸臣不遗余力。崇宁元年(1102),由吏部尚书拜右丞,进左丞、中书门下侍郎。五年(1106),进拜尚书右仆射(《宋宰辅编年录》卷一一)。既相,与蔡京争权,屡陈蔡京0恶。大观元年(1107),蔡京再相,赵挺之罢相,授佑神观使(同-卷一二)。未几,卒,年六十八,赠司徒,谥曰清宪。《全宋诗》卷八七五录其诗三首。《全宋文》卷二一〇七收其文十七篇。事迹见《东都事略》卷一〇二、《宋史》卷三五一本传。
儿子为:赵明诚,儿媳为:李清照
赵挺之,字正夫,密州诸城人。进士上第。熙宁建学,选教授登、棣二州,通判德州。哲宗即位,赐士卒缗钱,郡守贪耄不时给,卒怒噪,持白梃突入府。守趋避,左右尽走。挺之坐堂上,呼问状,立发库钱,而治其为首者,众即定。魏境河屡决,议者欲徙宗城县。转运使檄挺之往视,挺之云:“县距高原千岁矣,水未尝犯。今所迁不如旧,必为民害。”使者卒徙之,财二年,河果坏新城,漂居民略尽。
召试馆职,为秘阁校理,迁监察御史。初,挺之在德州,希意行市易法。黄庭坚监德安镇,谓镇小民贫,不堪诛求。及召试,苏轼曰:“挺之聚敛小人,学行无取,岂堪此选。”至是,劾奏轼草麻有云“民亦劳止”,以为诽谤先帝。既而坐不论蔡确,通判徐州,俄知楚州。
入为国子司业,历太常少卿,权吏部侍郎,除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使辽,辽主尝有疾,不亲宴,使近臣即馆享客。比岁享乃在客省,与诸国等,挺之始争正其礼。
徽宗立,为礼部侍郎。哲宗祔庙,议迁宣祖,挺之言:“上于哲宗兄弟,同一世;宣祖未当迁。”从之。拜御史中丞,为钦圣后陵仪仗使。曾布以使事联职,知禁中密指,谕使建议绍述,于是挺之排击元祐诸人不遗力。由吏部尚书拜右丞,进左丞、中书门下侍郎。时蔡京独相,帝谋置右辅,京力荐挺之,遂拜尚书右仆射。
既相,与京争雄,屡陈其0恶,且请去位避之。以观文殿大学士、中太一宫使留京师。乞归青州,将入辞,会彗星见,帝默思咎徵,尽除京诸蠹法,罢京,召见挺之曰:“京所为,一如卿言。”加挺之特进,仍为右仆射。京在崇宁初,首兴边事,用兵连年不息。帝临朝,语大臣曰:“朝廷不可与四夷生隙,隙一开,祸拿不解,兵民肝脑涂地,岂人主爱民恤物意哉!”挺之退谓同列曰:“上志在息兵,吾曹所宜将顺。”已而京复相,挺之仍以大学士使佑神观。未几卒,年六十八。赠司徒,谥曰清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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