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应辰(1118-1176),初名洋,字圣锡,信州玉山(今江西省玉山县)人。南宋官吏、诗人、散文家。生于宋徽宗政和元年,卒于孝宗淳熙三年,年五十九岁。
汪应辰幼年聪慧,被称为神童,他5岁即能读书,对对联不加思考,语惊众人。因家境贫寒,常从他人处借书,读书过目不忘。中状元时,年仅18岁。高宗在殿试时问以吏道、民力、兵事。汪应辰答以为治之要以至诚为本,“治道不在多言,顾力行何如耳。”“行有不得,皆反求诸己。吾(指皇帝)之一身即正,则天下心悦而诚服。若风草之必偃,自然之理也。”“得十人之心者,可以将十人,得百人之心者,可以将百人,得千万人之心者,可以将千万人。”“而天下之心亦未易服也,刑威不可得而制,权势不可得而胁,惟人主力为善,勤于进德,始足以服其心尔。”高宗读了他的殿试策,以为是个老成之士,唱名时见是个年轻人,非常惊诧,遂赐名应辰,授镇东军签判。召为秘书省正字后,因上疏忤怒秦桧,被贬谪长达十七年之久。汪应辰出仕后,曾拜张九成为师,张九成被贬,没人敢与之交往,只有汪应辰时常前往慰问。张九成的父亲去世时,汪应辰照样不远千里前往吊唁。
绍兴十七年,汪应辰通判袁州时,前宰相赵鼎被秦桧-至死。其家属扶丧经过袁州,一路之上没人敢出面相助。到了袁州,汪应辰则公然作文祭奠,又借给赵家兵卒,帮助赵鼎的儿子护丧。为此,他被指为赵鼎的死党,幸有胡寅发表了一封公开信,说汪应辰曾受知于赵鼎,写祭文表示悼念乃人之常情。秦桧见公论如此,方才罢手。
秦桧死后,朝廷召汪应辰为吏部郎官,迁右司,任秘书少监,迁权吏部尚书,权户部侍郎兼侍讲,任内裁减冗员,推崇节俭,并多次上疏言事,连乞补外。不久,以敷文阁直学士为四川制置使,知成都府,政绩卓著。几年后,入为吏部尚书兼翰林学士,因勇于任事,敢于兴利除弊而得罪权贵,以端明殿学士知平江府,仍屡遭-,遂以病为由,力请致仕。淳熙三年(1176),病逝于寓所,享年59岁,谥文定。
汪应辰待人温和,遇事有主见,为官刚毅,正直敢言,不避亲疏远近,好贤乐善。在翰苑二年,所撰制诰,温雅典实,人称其为“玉山先生”。
著有《文定集》二十四卷。
汪应辰相关端明书院 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南宋状元宋高宗绍兴五年(1135) 乙卯科
同年(公元1118年)出生的名人:韩元吉 (1118~1187) 宋朝词人 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 傅自修 (1118~?) 河南省济源市 史尧弼 (1118~1157) 四川省眉山市
同年(公元1176年)去世的名人:林之奇 (1112~1176)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段正严 (1083~1176) 大理国第十六位皇帝 云南省大理大理市 吴拱 (?~1176) 南宋重要将领 甘肃省平凉静宁县
汪应辰作品目录 《御殿瓦》《水云堂》《壬辰立春》《白雄鸡》《题常山孔坞碧照阁》《宜春书事》《牵牛花》《蕨初生》《琵琶洲》《池荷》《宜春漫述》《归云堂》《雪中梅花》《陶山书院》《家叔沚次暮春韵呈知止秘校》
汪姓名人堂汪凤瀛 江苏省苏州相城区人 汪成钧 (1900~1938) 抗日英烈 湖北省黄冈市人 汪士宏 (1658~1723) 江苏省苏州人 汪占非 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人 汪光焕 (1912~1942) 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人 汪古珊 (1842~1917) 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人 汪静之 (1902~1996)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人 汪盈科 (1894~1951) 甘肃省陇南徽县人
玉山更多人物
黄家驷 (1906~1984) 中国科学院院士 朱慧敏 王奕 宋朝词人 罗田喜 孙希岳 汪应辰 (1118~1176) 郑梦协 杨杏佛 (1893~1933)